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一家尚未开业的店铺被取名为“警茶”,引起关注。5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该店铺的“警茶”招牌已拆除,疑似为警察形象的卡通图标也已撤下。
店铺取名“警茶”。
相关视频显示,一家尚未开业的店铺招牌上写着“警茶”,店铺周边还立着脚手架。其玻璃上还贴着类似警察卡通形象的图标。
该店铺取名为“警茶”的合理性引发质疑。5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5月12日晚,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相关情况后派人前往现场核查,发现确实存在店铺挂着“警茶”招牌等情况。“我们和经营者沟通了一下,经营者也向我们反馈会整改,昨晚他已经把招牌、图标等遮挡起来了。”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13日上午,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复查,发现店铺的“警茶”招牌已拆除,疑似为警察形象的卡通图标也已撤下。
南都此前报道,5月13日,南都记者了解到,这家店并非公安开设。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这家店铺尚未营业。
针对此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告诉南都记者,《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他介绍,因此,如果相关店名、装饰装修足以让消费者或者他人产生与公安机关存在关联或特定联系,则有可能涉嫌违反了上述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核实后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采写:南都记者敖银雪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www.jinnalai.com/jingyan/748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