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大发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判处黄大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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