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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上海!交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个限速?换个电池?

不少怀有侥幸心理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认为

这些小修小改不碍事

殊不知非法改装非机动车

若造成严重后果

可能触犯刑法!

日前,杨浦区人民法院收到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就一起非机动车非法改装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强制执行申请。

据悉,程某驾驶私自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经查,这已是其第二次作出同类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程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起诉,也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罚款、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法律义务。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遂向杨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面对司法强制约束,被执行人程某收到裁定书后,主动足额缴纳罚款,自觉履行了相应义务。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非机动车在外观、最高时速、整车重量、电池规格等方面均有强制性的技术参数。以最常见的电动自行车为例,国家标准(GB17761-2018)明确要求,车辆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且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任何擅自改变上述参数的行为,都属于非法改装。因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的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失火等严重后果,改装者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失火罪。

记者|王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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