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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他人合谋侵犯前女友,故意不锁房门还对求救置之不理 二人均因强奸罪获刑

男子刘某与邓某密谋先后与刘某前女友张某发生性关系。当日,刘某离开酒店房间时,故意不锁房门并示意邓某进入。此后,张某踢打反抗邓某并哭喊求救,其间曾两次拨打微信电话向刘某求助。刘某去到房间门口并未施救,并拒接第二通电话……

8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刘某违反妇女意志,帮助邓某强奸妇女,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最终,刘某、邓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同时,判决二人向张某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示意图图据图虫创意

男子与他人密谋性侵前女友

前女友哭喊求救,但他未施救

法院查明,2024年5月17日凌晨1时许,刘某邀约被害人张某(刘某前女友)吃宵夜,张某应邀从广州市天河区乘车到达花都区后,刘某、邓某将张某接到花都区的一烧烤店饮酒吃烧烤。三人饮酒后,刘某与邓某密谋由刘某先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后再寻机让邓某与张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刘某授意邓某开房,邓某遂在花都区某宾馆订房,三人乘坐网约车去到某宾馆。同日4时许,刘某和张某进入房间,后二人在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其间邓某在房间门外等候。5时许,刘某借故离开并向张某索要房卡但遭到拒绝,后刘某离开房间故意不锁房门(虚掩)并示意在门口等候的邓某进入房间。

邓某进入房间后遭张某大声质问并要求其退出房间,但邓某强行搂抱并将张某按倒在床上企图与之发生性关系。张某踢打反抗并大声哭喊求救,其间,两次拨打微信电话向刘某求助。第一次通话后刘某去到房间门口但并未施救,并拒接第二通微信电话。后宾馆老板鄢某被惊动并去到房间门口询问情况,刘某见状遂敲开房门。后张某、刘某、邓某三人下楼离开现场。

2024年5月27日10时许,民警抓获刘某;同日11时许,民警抓获邓某。刘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张某30000元并取得谅解。

两人均被判刑11个月

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妇女意志,帮助邓某强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刘某、邓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2024年12月17日,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邓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4年8月,张某到某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精神心理科就诊,主诉:心情不好3月。现病史:自诉3月前被性侵,难以接受,自觉从此心情不好,反复回想,控制不住,头痛;睡眠不好,总是哭泣,容易紧张,很害怕,不想说话,低头,不敢看人;目前还没有告诉家人,已经报警,警察已经介入……年前诊断甲亢,目前服药治疗中,最近有点反复。诊断:焦虑抑郁状态。

2025年2月,张某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刘某、邓某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5万元。经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邓某合谋意图强奸张某的行为对张某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张某于2024年8月被确诊为焦虑抑郁状态,因此二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刘某虽然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向张某赔偿30000元以取得张某的谅解、减轻其刑事责任,该赔偿与本案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系不同性质的赔偿。综合考虑刘某、邓某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因张某并未提交侵权行为对其造成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损失的证据,酌情认定刘某、邓某应赔偿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张某超出上述金额的诉请,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判决,刘某、邓某向张某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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