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天,连霍高速上一起“奔驰定速巡航失控”事件曾搅动全网:车主薛先生声称车辆以120公里时速狂奔一小时,刹车、挂挡全失灵,最终靠开车门降速。可一个月后,第三方鉴定击碎了这场“生死时速”:车辆制动、巡航系统均无故障,甚至“开车门减速”的说法都与汽车技术逻辑相悖。

如今,2025年冬的兰海高速上,又一则“小车刹车失灵、时速115狂奔490公里”的消息引发热议,车主马某称全程4个半小时高度紧张,油尽停车后浑身发抖。相似的剧情让不少人想起七年前的奔驰事件,不禁质疑:这一次,会不会又是一场“编出来的险情”?
先回头看2018年的奔驰事件,那些被鉴定戳穿的漏洞,至今仍值得玩味。

薛先生说自己尝试过踩刹车、挂空挡、拉手刹都无效,可鉴定显示,他至少没正确操作过“拨入N挡”的强制解除方式;他声称“开车门让车速下降”,但检测机构明确,车辆时速超2公里时,开门根本无法减速,这是所有量产车的基础安全设计;更关键的是,车辆事件存储器里只有一条“定速巡航关闭”记录,还出现在事发后他开车去成都的路上——可他此前说“事发后再也没用过定速巡航”。
再加上他拒绝第一时间封存车辆,反而坚持开去参会,连赛车手韩寒都直言“中国高速夜晚以120公里匀速跑一小时,避开所有车辆,运气好到不现实”。
最终,这场没有技术支撑的“失控”,成了公众眼中“为规避超速处罚或博取关注”的闹剧,律师甚至指出其可能涉嫌谎报险情、损害奔驰商业信誉,面临拘留或两年以下刑期。
如今兰海高速的事件,虽有交警路政“护航编队”的救援记录,细节里却同样藏着让人疑惑的地方。
车主马某说定速巡航设定在115公里,踩刹车降不下速、也关不掉巡航。可现代汽车的安全设计里,“刹车优先”是铁律,哪怕定速巡航故障,踩下刹车也会强制切断巡航信号,这是从电子到机械的双重冗余;更别说制动系统多为双回路设计,就算一条回路失效,另一条也能维持基础制动能力,“完全失灵到只能靠油尽停车”的概率,比中彩票还低。

再看马某的处境:23岁驾龄4年,以送货为生,事发后直接提出“退车退款或换新车”的诉求。结合2018年奔驰车主“想快速解决车辆问题”的心态,难免让人联想:会不会是他遇到了超速、操作失误等情况,却想用“刹车失灵”来掩盖,既规避交通处罚,又能向车企施压?
当然,我们不能拿着2018年的“剧本”硬套2025年的事件。毕竟兰海高速事件里,有十多辆警车、路政车的全程护航记录,有“封闭高速入口”的应急措施,这些公共资源的投入不是假的;马某说“车上有女性朋友吓哭”,若真是编造,牵连他人的可能性也需要考量。
但这些“真实的救援”,不代表“险情的起因”就一定真实。就像2018年奔驰事件里,河南、陕西交警也确实为薛先生清空了收费站车道,可最终证明,那场救援的源头是一个谎言。

关键还是要等“第三方鉴定”这把标尺。2018年若没有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的报告,奔驰事件或许会一直陷在“车主说失控、车企说正常”的扯皮里;如今马某的车已被拖回4S店,接下来的检测必须透明。要查行车数据(比如EDR里的车速、刹车信号、巡航状态记录),要拆检制动系统、巡航模块,要确认是否有操作失误(比如脚垫卡住刹车踏板、误触巡航按键)。只有这些专业证据,才能判断是“罕见的技术故障”,还是“人为的谎言”。
无论是2018年的奔驰,还是2025年的兰海高速事件,最该警惕的,是“编造险情”对公共资源的消耗。

交警为“失控车”清空车道、路政车辆全程护航,背后是无数工作人员的紧急调度,是其他车主被临时管制的时间成本;更别说这类消息会引发公众对汽车安全的恐慌,误导消费者对“定速巡航”“刹车系统”的认知。
如果最终证明马某在撒谎,那他不仅要面对《治安管理处罚法》里“谎报险情”的拘留或罚款,若其言论损害了车企信誉,还可能触及“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事追责。就像2018年律师提醒的,谎言一旦戳穿,法律不会为“戏剧性描述”买单。
公众的质疑不是“苛责”,而是因为有过被谎言消耗的经历。但质疑的终点,永远该是“证据”。
我们等着马某车辆的检测结果,也盼着这场490公里的“狂奔”,要么查出汽车安全的漏洞、推动车企改进,要么揪出编造险情的责任人、警示所有人:高速路上没有“编故事”的空间,每一次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每一次对公众信任的透支,都要付出该有的代价。

作为一名持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基于7年前薛某“奔驰失控”事件的前车之鉴与现行法律规定,我必须严肃地向马某提个醒:7年前薛某声称车辆定速巡航失控、刹车失灵,最终被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的专业报告彻底戳穿——制动与巡航系统均无故障,“开车门减速”违背汽车安全设计逻辑,甚至车辆事件存储器里的“定速巡航关闭”记录,还暴露了他事发后仍使用该功能的谎言。
如今你的情况若与薛某类似,妄图用“刹车失灵”的谎言掩盖可能存在的超速、操作失误,或是以此向车企施压求偿,终究会被第三方检测、EDR行车数据等专业证据击碎,现代汽车技术与司法调查手段,早已堵死了“靠编故事蒙混过关”的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你的行为仅涉行政违法,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也能大幅降低处罚幅度。
你今年23岁,未来的路还很长,7年你只有16岁,可能你不知道薛某的事,但薛某事件留下的教训足够清晰:用公共资源为谎言买单、消耗社会信任的行为,不仅会面临法律追责,更会让个人信用彻底崩塌。

社会曾为一次“失控谎言”付出过资源浪费与公众恐慌的代价,绝不会容忍第二次同样的闹剧。我奉劝你尽早主动联系警方,如实陈述事实,这不是威胁,而是为自己争取宽大处理、避免错上加错的唯一正确选择。
超速了没什么,认罚就是,你本来可以坦坦荡荡、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现在弄巧成拙、匆匆忙忙、连滚带爬,我劝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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