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祁阳市中医医院发生骨科手术钻头断裂遗留患者体内事件。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核查相关情况。经查,事发于2025年3月11日,患者因骨折在祁阳市中医医院接受踝关节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中钻头断裂遗留患者体内。诊疗过程中院方存在违反相关医疗制度等问题。现患者恢复良好,经医院多次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已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及家属对处置结果满意。
此次事件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了不便与担忧,祁阳市卫生健康局深表歉意。下一步,该局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将以此为戒,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感谢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对祁阳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此前报道:
据《南国今报》报道,同一病房、两名患者,同一天手术竟都被遗落钻头在体内!记者近日接到求助,他们在祁阳市中医医院进行骨科手术后持续疼痛,多次复查却被告知是正常的,直到换了一家医院才得知真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了解具体情况。
“我今年3月11日在祁阳市中医医院做的骨科手术,过程中医生把钻头打断了,直接掉在我的骨缝里,可这件事他们从头到尾都没跟我和家属提过一句。”12月16日,因意外跌伤接受手术的周外平面对记者时激动地回忆说。
据他讲述,自出院后,手术的右腿就一直疼。他一次次找主治医生反映情况,甚至在五个月里反复跑医院复查了好几次,就想弄清疼的原因。可每次得到的答复都如出一辙:“术后恢复期疼痛很正常,可能是你个人体质差,恢复得慢”。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9月。忍无可忍的周外平转去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医生告诉他,右腿的手术部位嵌着一枚断裂的钻头。直到此时,他才得知困扰他半年的疼痛真相。
而在此前的一个多月,与周外平同病房、同一天接受手术的患者柏系生,也是一模一样的遭遇。其左小腿术后疼痛不止,经外院检查确认,体内同样遗留着一颗手术钻头。
对于医院故意隐瞒钻头遗留体内一事,两人多次找到医院要求给个说法,但一直未果。
“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处理,什么时候处理,医院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吧?”周外平气愤地告诉记者,直到9月15日,他才拿到一份由蒋国贤等手术组人员签字的《证明》。该《证明》上明确记载:周外平体内遗留断裂钻头1枚,术后未告知本人及家属,情况属实。
为何刻意隐瞒这一医疗事故?祁阳市中医医院党委委员周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医院确认手术中钻头断裂遗落体内一事属实,但当时认为“对患者影响不大”,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因此未及时告知。
他还表示,永州市卫健委已于2025年11月25日对该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名卫生监督人员对患者柏系生手术中钻头断裂一事进行调查,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违法行为,对医院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
“医院愿意承认过错,也会承担相应责任。”周伟表示,希望当事人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与损失,医院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赔偿。
关于事件的后续处置,祁阳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门已多次组织院方与两名患者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具体处理方案达成一致。2025年11月4日,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已正式出具《调解终结书》,明确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针对“同一日、同病房患者接连出现手术钻头断裂遗落体内”这一问题,以及公众关注的“如何强化医院手术安全监管”等核心疑问,该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祁阳市中医医院的相关执业证件由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对应的监管权限归属市级卫健委。而永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以“属地管理原则”为由,表示此事应由祁阳市卫健局负责。
截至发稿,祁阳市中医医院与两名患者之间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www.jinnalai.com/jiaodian/7979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