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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骑行男孩身亡案”最新进展!司机亲属:已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5月22日,记者从涉事司机家属处了解到,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北骑行男孩身亡案”有了新进展。

据此前报道,去年8月,河北容城县,一名父亲带儿子跟团骑行时,男孩不慎摔倒,遭对向行驶汽车碾压,男孩经抢救无效身亡。后司机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事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22日,姜某的小舅子孙先生介绍,他们已于近期收到了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上面显示,最终决定对姜某不起诉。孙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如今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让他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因经济负担重,姜某本人已外出务工。他们也希望经此波折后,家中能尽快恢复平静。

此前报道:

8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县贾光乡发生了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交通事故。

一名11岁小男孩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双向公路上骑行,结果在接近中线时不小心摔倒进入对面车道。小男孩被对面车道上正在行驶的一辆小汽车碾压身亡。此前,涉事司机亲属曾透露称,涉事司机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引发公众关注。

相关视频显示,当事男孩跟着父亲以及一群骑友在公路上骑行,一行人身穿统一的蓝色队服,戴着头盔。当时一行人骑行速度较快,码表显示时速一度超过了37公里,视频中还能听见“慢一点儿”的喊声。

然而在一次变道时,孩子不慎摔倒在了对面的机动车道上,被路过的司机姜某驾车碾压。

涉事汽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汽车车速52km/h左右,事发时汽车两侧均有骑行者。据报道,遭碾压的孩子只有11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024年8月13日,记者从当地公安部门了解到,男孩经抢救无效,已身亡,后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引发公众关注。

2024年10月11日晚,涉事司机姜永亮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律师发文表示,司机姜某亮在9月26日已经走出了容城县看守所的大门,重获自由。

2024年10月12日上午,潮新闻记者从周兆成处了解到,骑行案司机姜某亮已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在国庆节前(9月26日)就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姜某亮走出了看守所。他表示,姜某亮能被取保,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永亮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还是影响深远。”

就该案后续走向,周兆成介绍称,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还有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16条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属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是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种,属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方自由裁量的结论。

若最终仍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周兆成表示自己作为司机的辩护律师,会一如既往接受委托时的目标,继续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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