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丢下这个行李箱的意思,我只是没拿住!”李某狡辩,自己失手从高处掉下的行李箱并未砸到人,怎么就被警方找上了门?9月1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一女子从43楼抛掷下行李箱,被刑拘。
行李箱从43楼被抛下。
8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大敦派出所接到林先生报警,称一只行李箱从小区高楼抛下,险些砸到自己母亲。民警胡志超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当日林母正在小区绿道上散步,只听“砰”一声巨响,硕大的行李箱从天而降,重重砸在地面,箱子的零件散落一地。林母惊魂未定,万幸并未被伤及。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该行李箱达20寸,若砸到行人后果不堪设想。从小区居民口中得知,一女子在事发后曾下楼将行李箱收回。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警方将目标锁定为住在43楼的李某,并将李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李某承认是自己的行李箱,并辩解当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失手将行李箱从阳台丢下,没有恶意,且未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
面对李某的辩解,民警耐心地向她解释相关的法律条例。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损害公德,而且已经触犯法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在人员密集场所、较高楼层实施抛掷均可能构成犯罪。
本案中,李某在43楼抛掷的行李箱达20寸,连同内容物重4.95Kg,且发生在住宅小区,对公共安全危害性大,属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敖银雪通讯员关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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