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25—2030年)》(下称《方案》),明确未来五年将通过宣教干预、监测检测、治疗救助、重点人群防控四大行动,持续将全省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为全国防艾工作提供“广东样本”。
《方案》立足广东疫情特点,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原则,提出创新医防融合机制、突出重点环节管控的总体要求。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紧密衔接国家规划,结合广东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的实际,新增智慧化监测、重点人群精准干预等特色举措,形成全链条防控体系。
宣教干预方面,除了依托线上宣传,还要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持续推进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结合支农、惠农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各地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精准研判风险人群并开展综合干预,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互联网+”综合干预平台。每个地市及疫情严重县(市、区)要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艾滋病暴露前和暴露后药物预防服务。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加入防艾公益行动。
南都N视频记者留意到,监测检测体系升级是亮点。《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至少1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艾滋病核酸诊断能力,到2030年,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和珠三角9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分子生物学检测相关能力。各地要统筹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健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检测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创新检测策略,推广自我检测服务,并建立自我检测与咨询转介相衔接机制。制定针对性筛查计划,将老年人艾滋病检测工作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相结合,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治疗救助领域,强调“质量提升+权益保障”双同步。全面推行检测、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对新发现感染者尽早启动治疗,加强中断治疗、失访、流动感染者的追踪和治疗转介,60岁以上感染者占比超过20%的地市探索设立治疗延伸点。在权益保障上,明确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对经济困难的感染者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诊疗费用,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
针对重点群体,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机制,组织编写各教育阶段艾滋病防治和性健康教育读本;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安全套和艾滋病自检试剂自动售卖设施。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延续广东消除母婴传播的优势经验,优化孕产妇早筛、早诊断服务流程,落实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全程干预措施。
《方案》显示,力争2030年实现全人群感染率小于等于0.2%的目标。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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