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预制菜国标征求意见发布,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对预制菜产品做出规定。
预制菜不得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真菌毒素等均需符合相应限量管理要求,并应索证索票、验收合格,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预制菜的生产过程需要重点管控交叉污染风险,并做好温度控制和卫生管理。
预制菜要注重营养保留与搭配,避免过度烹饪;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积极落实“减油、减盐、减糖”要求;注重保鲜效果与风味保持,减少营养成分损失,提升口感、风味和质地等产品品质和口味复原度。
标准对预制菜产品的原料或成分的投料量,或其在成品中的含量标示给出了详细规定,让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一目了然的了解到产品的真实情况;标签要标注食用方式,预加工已熟制的应标示“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预加工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的应标示“需熟制后食用”。
预制菜不得使用防腐剂,还要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以及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应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充分评估其工艺必要性,做到非必要不添加,并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
保障预制菜的包装安全;包材要适配加热与食用方式,带包装加热/熟制的产品,其内包装材料应有耐热性,受热不粘连、不变色、不变形;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型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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