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速运”变“顺丰速孕”?销售“顺丰速孕”车贴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顺丰速运”诉“顺丰速孕”商标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销售“顺丰速孕”车贴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构成商标侵权,被告需赔偿20万元。

案情回顾:一字之差的车贴引争议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公司”)发现广州店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店某某公司”)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并销售“顺丰速孕”车贴,经比对与顺丰公司注册商标仅一字不同,外文文字、字母Logo等完全相同。
2025年6月,顺丰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赔偿损失2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店某某公司答辩称,“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用以调侃生活节奏快、催婚催生现象,属于非商业性的调侃文创,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不应认定为商标摹仿;一般消费者系出于审美或趣味目的购买该车贴,故不应将该幽默化表达定性为商标侵权。
店某某公司认为,“顺丰速孕”作为网络幽默语境下的创意商品,客观上扩大了“顺丰”品牌的社交讨论度,甚至具有一定正面传播效果,请求法院驳回顺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审理焦点:谐音玩梗是创意表达还是贬损声誉?
法院审理指出,本案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争议焦点为涉案注册商标是否应认定为驰名商标?店某某公司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查明,顺丰公司使用注册商标及相关商标对其“顺丰速运”品牌及快递服务进行了长期持续的运营、宣传推广,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符合驰名商标的相关法定条件。
关于被诉侵权标识是否减弱了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法院审理指出,通过对比被诉标识与注册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使用方式等认为店某某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通过谐音篡改涉案驰名商标的核心文字要素,将原本指向快递服务的商标标识与低俗的“速孕”恶搞进行绑定,使得相关公众对涉案驰名商标的识别认知从专业的快递服务领域偏离至无关联的低俗调侃范畴,打破了驰名商标与其快递等服务来源的固有对应关系,直接弱化了涉案驰名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显著性特征。
法院审理指出,怀孕是与生命孕育相关的严肃而神圣的话题。从顺丰公司提交的网络媒体报道、微博话题讨论以及相关公众评论截图反映的内容来看,“顺丰速孕”车贴以谐音玩梗的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恶搞,不仅是对女性生育体验的漠视,还在公共视觉空间制造了低俗的氛围,让公众产生不适感。这种行为并非创意表达,而是商家利用猎奇心理进行低级营销,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对女性的基本尊重,贬损了“顺丰速运”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
法院审理认定,店某某公司销售“顺丰速孕”车贴商品,构成对涉案驰名商标“顺丰速运”的复制、摹仿,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减弱了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了涉案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以及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店某某公司赔偿20万元,并在报纸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现已生效。
文|记者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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