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唐佳燕实习生刘思源
2月3日,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终审判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书
宣判后,见义勇为被害者刘铭富的儿子刘亮刚接受极目新闻采访,谈及凶手田某明再审被改判死刑的结果,刘亮刚表示自己十分欣慰。“这个结果给了整个家族一个交代,也告慰了二十四年前走了的的父亲。”刘亮刚表示,父亲当年有兄妹七人,这份判决不仅回应了子女对父亲的思念,也慰藉了奶奶对儿子的牵挂。
据刘亮刚回忆,田某明在再审庭审宣判死刑后,被押出法庭时高声喧哗,声称自己“不是怕死的人”,对判决结果不满。刘亮刚透露,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田某明已无上诉或抗诉的权利,案件就此一锤定音。刘亮刚的代理律师刘文华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宣判时田某明情绪激动,态度嚣张。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见义勇为被害者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大嫂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谈及向被救方赵女士索赔的民事案件,刘亮刚表示索赔金额将维持原有标准,不会变更。“事发至今24年,我们从未找赵家有过任何争执。当年父亲用生命换来了赵家的平安,得到的却只有两个罐头和三包糖。那时我们三兄弟尚且年幼,17岁的我带着12岁和9岁的弟弟,吃着父亲用命换来的东西,一边吃一边哭,那种凄惨场景至今难忘。”
刘亮刚坦言,二十多年来,自家人始终善待赵家,逢年过节、红白喜事都会主动发送请帖,从未将对方视为仇人。
对于赵家曾通过他人表达的协商补偿意愿,刘亮刚明确拒绝:“协商给的一千万和法律判的一块钱,意义完全不同,后者才是我应得的合法权益。”他强调,坚持走法律程序索赔,既是为父亲讨回公道,也是想为全国见义勇为者树立榜样。
目前,针对赵女士的民事索赔案件将继续推进,刘亮刚表示,会坚定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文华律师证实,刑事案件结束后,对赵女士进行索赔的民事案件将恢复审理(原中止案件),还会继续跟进向赵女士进行索赔。
极目新闻获取的判决书显示,云南省高院再审查明:1996年9月,原审被告人田某明强奸赵某某的恶行败露后,又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判处刑罚。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田某明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同年11月13日20时许,田某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赵某某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某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田某明,田某明即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随后,田某明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赵某某轻伤。田某明作案后长期潜逃,2022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某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某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8日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田某明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于不顾,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行凶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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